人生和事業都是在自我行銷
我們就像是自我想像的一樣,精神就是調整生命的手把。——Earl Nightingale (美國自我發展專家)
真正發掘事物的旅行,不在於觀賞新的風景,而在於擁有新的眼光。—— 普魯斯特(法國作家)
人生是自我行銷的延續
我們通常一想到「行銷」,就會聯想到有關生產者將商品或服務傳遞給消費者,這是一連串相關的活動,但是當我們的生活與任何人有關係存在時,如果將這段關係看成對「我」這個商品行銷的「結果」,一點也不誇大,因此,人生是自我行銷的延續,結果的好壞就會決定幸福與否。
請想想看,在這世界上哪裡有不用行銷的事?開會、約會、戀愛甚至到結婚,男生與女生不停地要對方買下自己進行行銷活動,假設看起來像一方在求愛的情況,讓求愛者焦急不已的被追求者,其實說不定使用層次更高的行銷手段,當然也有可能連被追求者自己都不知道,也沒有那樣的意思,卻把情況變成那樣,誘導求愛者的心更渴望,更焦急地想用更高的價位來把自己買走。婚姻生活會失敗不也是從「現在再也不需要行銷」而開始,心裡一放鬆,衝突不就產生了嗎?職場生活與商場也是一樣。
在激烈的自我行銷競爭中,若是在提高自我價值上面努力,稍有疏忽的話,你所站的位置就會越變越不重要。
自我行銷的成功因素在加強自我的能力開發,具備必需的能力,並且與別人的關係如何形成,非常重要。為了自我行銷,給人的形象也要從內部開始培養,要能自然地流露出氣質與智慧,必須要不斷地自我充實。
韓國L&B 研究院金學宣院長在所寫的《長腿小姐的自我行銷》一書中主張,為了把「我」變成賣得出去的產品,必須先要「我」這樣的產品受到重視,因此必須同時具備專業性與商品性。作者特別為那些對自己的人生懷有新夢想者,想在自己所處的領域更上一層樓者,更想接近成功者,要求他們現在馬上從研讀「一百本專業書籍」上著手。
像以培養內涵作為基礎,若想要進行自我開發的自我行銷應採取何種基本態度呢?
擁有與別人不同的1% 額外努力的策略
在我從事的工作中,經常去探索有沒有別人做不到,只有我走得出來的路。隨時記得「不同的商品,不同的方法」,就算是非常微小的事情,也要去找尋別人沒有做過的新領域,那不是只有商品開發才在做的事情,我所提供的服務、運送、安裝甚至是打掃,每一件都是為改寫世上獨一無二的顧客滿意新紀錄而做,當別人覺得「到這裡就夠了」的時候,應該敢大聲反駁說:「這樣還不行」,去追求更完美。
有「法律界交際高手」之稱的高昇德律師,他不僅是從事律師工作而已,他也是廣播人、大學教授,一人身兼四、五種身分,經常充滿活力又有自信。這位高律師在面臨困難的律師考試時,心中抱持的信念如下:
「在這世界上,大家所期待的絕對不希望也不需要很優秀的人,只要比別人好一點就足夠了,但是是否真的較優秀要怎麼判定呢?那就是比別人多做一點,人其實都差不多,如果我只做我願意的部分,做完就停止,那別人也到那裡就停止,因此當比別人多一些付出時, 就可以稱為努力。」
真是很棒的想法!試著比別人多做十分鐘就好,多往前一公尺就好,你覺得辛苦的話,別人也同樣覺得辛苦,當別人停止時,你多付出1% 的額外努力卻可以創造出百分之百的競爭力,雖然看起來只有一指節的差距,卻是已經改變了人生的曲線。
在自我行銷上,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內心裡有「我可以做得到」的信念,許多人無法成功的理由,是把大部分的「成功」當成是相當偉大的事業,遙不可及,與自己差距太大。其實應該把追求成功想成是給自己的自然權利,坦然地往前邁進。
如果無法銷售自己,那這世界上的任何物品也無法銷售,所以首先把自己變成致勝的商品吧。
日期:2013-07-01 出處:給你贏的習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