挖角
挖角,實在是門學問,對雇主來說都是風險。
挖角和一般的應徵不同,能夠被挖角表示這個人對雇主來說,具有更高的可用價值;但在原單位表現優異的人,到了新東家不見得可以發揮更高的戰力,其中落差在於企業文化的不同,擁有的戰鬥資源不一樣,以及被挖角者是否能夠融入新的合作團隊中。
在原本的公司裡,因為表現好被外界慧眼識英雄,對個人來說原本是一件喜事;被挖角之後,不論職位或是薪水都跟著水漲船高,更是喜上加喜。
但別人願意用更高的薪水和職位委以重任,表示對挖角者有更高的期待,大多都希望新人一旦走馬上任,立刻就能帶來業績。儘管每個老闆心裡都知道新人需要適應期,但希望投資能夠立刻看到成效的急功心態殊無二致。
因此,被挖角的人在受到外界肯定之餘,應該要深自考慮,挖角公司的戰鬥配備和現在的條件是否有落差?身為空降的人能否受到同僚的支持?很多老闆當初承諾的事情,事後不見得會兌現,而這些都是未來是否能立下戰功的先決條件。
現在企業打的都是團體戰,就算是鋒芒畢露的戰將,底下一定還有一堆替他抬轎的人。到了新公司很可能沒有人會主動幫忙,而且還會有一些不滿空降主管,在旁邊等著看好戲的人,光是收攏這些人心,就是一件勞心勞力的憋屈事。
此外,在挖角談判時,老闆通常會開出很多空頭支票,像是「你就放手去幹」、「有我在你什麼都不必擔心!」這些話乍聽之下確實讓人信心倍增,但真正執行起來,老闆通常不會為了一個新人,得罪一票老臣。加上很多企業文化的潛規則,新人在搞不清楚狀況,老闆又急著看績效的情況下,通常都會感到上下交攻的為難。
身為挖角的老闆,既然慧眼識英雄,責任就不該只是把人找進來,然後冷眼看他能有什麼表現,而是應該要積極替他安排、鋪路,讓他的戰鬥力得以全面發揮,這樣的挖角才能收「伸手摘星」之效。
【經濟日報/潘俊琳/20131014】
日期:2013-10-24 出處:經濟日報201310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