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便免用統一發票,也不要忽略的稅賦申報義務
企業常見的稅賦包含營業稅、各類所得扣繳申報、所得稅(營利事業所得)三項,然而,就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而言,其營業稅是由國稅局直接查定營業額後核定,由免統營業人每季直接繳納營業稅,故容易以為所有稅賦問題均已解決,而忽略了其他稅務申報的義務與問題。畢竟,營業稅申報、各類所得扣繳申報、所得稅申報,三者是獨立的不同申報義務,不應有任一遺漏與輕忽。
一、所得稅
以所得稅而言,由於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,其營業額是由國稅局查定,因此,業主應該要留意,每年五月申報個人綜所稅時,還要將國稅局查定的行號營業額,乘上【擴大書審純益率】此一產業最低淨利標準,並依據年度的營業月期,計算行號的淨利,計入個人綜合所得之中,合併個人綜所稅一起申報。
二、各類所得扣繳申報
只要行號有支付款項給個人,無論是薪資、租金、執行業務所得...等個人綜合所得,亦或是支付所得給外國個人與外國企業,就應該擔負起【扣】、【繳】、【申報】三項程序的義務。
(一)本國人
是故,即便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,其營業稅已按季繳納、所得稅也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無誤,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,依然是扣繳義務人;是故,當單次支付個人房東的租金超過NTD2萬,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仍應預扣10%所得稅,並於給付次月10日之前繳款,也應該在每年1月底之前完成申報程序;若有聘用本國員工,薪資扣繳申報的程序,亦是免用統一發票之行號的責任與義務。
(二)外國人
支付外國個人與外國企業亦然,給付日起10日之內,就應該完成就源扣繳與申報程序,以避免產生未善盡扣繳義務的罰款與處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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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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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0-03-29 出處:www.unicore.url.tw